我为群众办实事多方联动形成合力一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重要指示,切实抓好诉源治理工作,促进劳动争议纠纷实质性化解,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近年来,贺兰县人民法院立足实际,主动作为,加强与贺兰县总工会(以下简称工会)、贺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人社局)等部门的沟通合作,打造“多位一体”劳动争议纠纷多元化解新格局,促进纠纷诉前化解,实现劳动争议纠纷解决的最佳效果。

设立1个中心

夯实调解基石

联合工会、人社局在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挂牌设立贺兰县劳动争议、人事争议、劳务合同纠纷诉调对接中心,由各单位选派业务能力强、经验丰富的工作人员入驻诉调对接中心,充实壮大调解队伍,努力将大部分劳动争议纠纷化解在诉前调解阶段,积极引导职工(农民工)走司法确认的“捷径”,通过法律途径赋予调解协议强制执行效力,用法治手段固化调解成果,有效解决“调解—反悔—再调解—再反悔”的马拉松式难题,实现诉前调解定纷止争、案结事了的根本目的。

年1至3月,贺兰县劳动争议、人事争议、劳务合同纠纷诉调对接中心共受理案件起,调解成功75件,涉及职工人数人次,为职工(农民工)挽回避免经济损失万元。

一年2次会议

搭建调解桥梁

制定《贺兰县劳动争议、人事争议、劳务合同纠纷诉调对接联席会议制度》,每半年召开一次联席会议,沟通交流强化信息共享、规范流程标准、优化工作模式、提高调解成功率等方面的工作,梳理解决审判执行、诉前调解、诉调对接中心运行中遇到的“痛点”“堵点”问题,厘清思路、明确目标,以各单位无缝对接引导司法调解“独角戏”逐步向多元化调解“大合唱”转变,有效推动劳动争议纠纷高效化解,为经济社会稳定发展和营商环境优化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整合3家资源

筑牢调解防线

发挥法院、工会、人社局各自工作优势,推行“诉调”“裁调”“监察调解”对接工作机制,明确诉调对接中心调处案件的范围,将“当事人起诉到法院、属于法院管辖的、应当依法登记立案的劳动争议、人事争议、劳务合同纠纷案件,适宜调解解决且双方当事人自愿调解的纠纷案件”等三类案件分流给诉调对接中心调解员及聘请律师统一调处,凝聚劳动纠纷调解合力,实现优势互补,便捷、高效、有力化解劳动争议矛盾纠纷,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普法4步推进

延伸调解外延

提炼形成“提升素质学法用法、转换身份宣传普法、抓住时机以案释法、总结经验营造氛围”“四步”普法工作法,将法律宣传教育贯穿于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的全过程。通过对调解员进行业务能力和专业知识培训,要求调解员事前讲法、事中明法、事后析法,利用“贺兰法院”、“贺兰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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