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市扶贫办原党组书记主任被处分大同通
干货
据吕梁市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中共吕梁市委批准,吕梁市纪委监委对吕梁市扶贫办原党组书记、主任王殿梁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王殿梁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组织纪律,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贪污公款,涉嫌犯罪。
吕梁市扶贫办原党组书记、主任王殿梁被开除党籍、取消退休待遇
王殿梁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并涉嫌犯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中共吕梁市纪委监委会议研究并报吕梁市委批准,决定给予王殿梁开除党籍处分,取消退休待遇;对其涉嫌职务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处理。
王殿梁简历
王殿梁,男,汉族,年5月生,山西汾阳市人,本科学历,年1月参加工作,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年8月,任吕梁地区纪委办公室副主任;年5月,任临县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察委员会主任;年7月,任岚县县委副书记;年10月,任吕梁市扶贫办党组书记、主任;年7月,任吕梁市农委调研员;年6月,退休。年因违反财经纪律,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吕梁市纪委监委)
大同市纪委通报
7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
据《大同日报》消息,大同市纪委通报7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
1.新荣区上深涧乡上深涧村党支部书记杨永在贫困户评选中优亲厚友问题
年1月,在上深涧村评选贫困户时,杨永利用职务之便,将其兄杨某评为贫困户,但杨永其兄年和年在村委会耕地并做临时工,家庭人均收入元左右,超过贫困户评选标准,不符合贫困户评选条件。年12月,杨永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大同县许堡乡农技站站长宋知荣失职失责问题
年至年,宋知荣在负责许堡乡粮食补贴发放工作中,不认真履行职责,致使许堡乡14个村的村民冒领国家粮食补贴款,给国家造成重大经济损失.5元,法院判决其犯玩忽职守罪,免于刑事处罚。年4月,宋知荣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3.阳高县罗文皂镇三墩村党支部原书记白艾、五和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孙何套取国家粮食直补款等问题
年至年,三墩村在上报国家粮食种植面积时,白艾连续三年将孙何的林地面积虚报为粮食直补面积,套取国家粮食直补款共.1元,孙何将.1元垫付了五和村村集体的日常支出,年将剩余的元粮食直补款上交到县财政;年白艾虚报地膜18卷,折合元,其中16卷发给不应该领取地膜的村民孙某某等3人。年7月,白艾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孙何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阳高县龙泉镇谢家屯村党支部原书记兼村委会主任李作武、村委会原副主任兼报账员邢玉刚套取国家粮食直补款等问题
年至年,李作武利用职务之便,以其本人名义累计虚报玉米种植面积35亩,套取国家粮食直补款元;年至年,邢玉刚利用职务之便,以其女儿名义累计虚报玉米种植面积62.5亩,套取国家粮食直补款元;年3月,大同阿特斯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租用龙泉镇谢家屯村土地,李作武与邢玉刚共同将村集体土地11.1亩上报为个人承包土地,领取土地租金元,其中,李作武领取元,邢玉刚领取元。年12月,李作武、邢玉刚分别受到开除党籍处分,二人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5.天镇县玉泉镇东南街村党支部书记王胜宝、村委会主任赵喜如在建档立卡贫困户识别工作中不负责任问题
年,天镇县玉泉镇东南街村在识别建档立卡贫困户时,把3户有商品房、3户有营业执照、8户有机动车及1户村“两委”主干共计15户纳入建档立卡贫困户。年11月,王胜宝、赵喜如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6.浑源县吴城乡吴城村原会计王世印套取国家退耕还林补偿款问题
年至年,王世印利用职务之便,以“吴民”的名义虚报退耕还林地20.54亩,共套取国家退耕还林补偿款元。年12月,王世印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违纪款予以收缴。
7.灵丘县史庄乡上梭村党支部原书记兼村委会主任王有志套取国家粮食直补款等问题
年11月,王有志利用职权,将未在上梭村居住的弟弟上报为上梭村护林员;年至年,王有志虚报粮食直补面积,为其子套取国家粮食直补款元;年,王有志以其妻子的名义冒领清洁工工资元;年,王有志将电信大同公司付给上梭村的集体土地租赁费元侵吞;年,王有志在已有两孩的情况下,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抱养女婴一名;年,王有志将县科教局拨付给上梭村的救灾款元领取后,直接用于维修学校,未入村集体账户。年11月,王有志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违纪款予以收缴。
来源黄河新闻网
编辑褚嘉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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