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大同市2018年脱贫攻坚行动方案出炉

年是我市脱贫攻坚决战决胜的关键之年,阳高、大同、灵丘三个贫困县要实现脱贫摘帽,天镇、广灵两个深度贫困县脱贫攻坚要取得突破性成效,任务极为艰巨、时间非常紧迫。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农村和脱贫攻坚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强化工作举措,压实工作责任,坚决打赢打好全市精准脱贫攻坚战,如期、高质量实现今年脱贫目标,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发展战略,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坚持“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坚持现行扶贫标准,坚持大扶贫工作格局,以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为重点,以扶贫领域作风专项治理为抓手,从注重全面推进帮扶向更加注重深度贫困地区攻坚转变,从注重减贫进度向更加注重脱贫质量转变,从注重完成脱贫目标向更加注重增强贫困群众获得感转变,从注重找准帮扶对象向更加注重精准帮扶稳定脱贫转变,从开发式扶贫为主向开发式与保障性扶贫并重转变,加大工作力度,强化监督考核,按照“五个一批”脱贫路径,以“十大攻坚任务”为抓手,着力做好产业扶贫、易地搬迁、生态扶贫和农村整治等重点工作,精准发力、精准施策,凝心聚力、攻坚克难。

(二)行动目标。围绕实现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总目标,精准脱贫,有序退出,确保年现行标准下10万贫困人口实现脱贫,个贫困村全部退出,阳高、大同、灵丘3个贫困县全部摘帽,左云县贫困村、贫困人口全部退出脱贫,天镇、广灵两个深度贫困县取得突破性成效。扎实推进全市贫困人口“两不愁、三保障”,贫困地区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幅度高于全市平均水平,基本公共服务主要领域指标接近全市平均水平。

(三)退出标准。贫困户:实现有基本稳定的就业渠道和收入来源,符合条件的家庭成员有低保、五保等政策保障,年人均可支配收入高于国家扶贫标准5%,农民人均收入增长7%;符合地方安全饮水标准;适龄儿童接受九年义务教育,家庭无因贫辍学学生;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有救助;达到安全住房标准。

贫困村:要实现贫困发生率低于2%;集体经营性收入破零,财政转移支付资金使用合理;有带动农民增收的特色产业;通村公路硬化,开通客运班车,符合地方安全饮水标准,自然村通动力电,能够接收到大同电视台,贫困户住房安全率%,通互联网;符合农村低保标准的贫困人口应保尽保,60岁以上贫困人口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贫困人口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达到%,村级卫生室达标,有合格乡村医生或执业(助理)医师,适龄儿童学前入园和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或接近全县平均水平。

贫困县:要实现贫困发生率低于2%;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高于全省平均水平;贫困村退出达到90%以上;农村低保标准达到或超过国家扶贫标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或接近全省平均水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达到或接近全省平均水平,行政村卫生室达标率达到或接近全省平均水平,适龄儿童学前入园和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或接近全省平均水平,行政村通村公路硬化率和开通客运班车率达到或接近全省平均水平,行政村安全饮水达标率达到或接近全省平均水平,行政村和具备条件的自然村通动力电比率达到%,行政村接收大同电视台比率达到%,行政村互联网覆盖率达到或接近全省平均水平,行政村综合性文化活动场所覆盖率达到或接近全省平均水平,易地搬迁贫困户入住率完成计划要求。

二、抓好“十大攻坚任务”,强化精准脱贫举措

(一)加快产业培育,强化产业扶贫硬支撑。以特色农业扶贫统领全市“三农”工作,以“一村一品一主体”为特色农业扶贫主要抓手,以实施省“”产业扶贫重大项目和市七大产业(畜牧、杂粮、蔬菜、杏果、中药材、农产品加工、休闲农业)扶贫工程项目为载体,贫困村基本实现“五有”目标,达到村有脱贫主导产业,有带动主体,有合作经济组织(力争60%以上的贫困村建立股份合作经济组织),贫困户有增收项目,有劳动能力的有技能。今明两年市县两级筹资10亿元,大力扶持产业扶贫。每个贫困县要发展一批特色种植、养殖项目,新建一个农产品加工厂、扶贫车间(工厂或园区),打造一个旅游项目。全市完成村级光伏扶贫电站个,千瓦建设任务,惠及个贫困村,实现光伏扶贫全覆盖。建立扶贫农业保险再担保机制,确保参保贫困户“旱涝保收”。今年全市完成小额贷款5.亿元。发展壮大一批贫困村集体经济,所有贫困村集体经济收入超过5万元,力争一半以上的贫困村集体经济收入突破10万元。确保每个贫困村有市场前景广阔、可持续发展、带动农民增收致富的种植、养殖、加工、旅游、光伏等主导优势产业。建立规范的具备互联网+扩展、“工业品下行,农产品上行”、快递收发等功能的电商村级服务站,进一步强化产业扶贫产销对接,扶持引导经营主体发展订单农业,推进电子商务,确保农产品有稳定的销售渠道。对贫困县贫困村适宜培训的村民开展多类型、多层次的电商培训,将发展县域电商和电商扶贫工作相结合,培养农村电商带头人,提升贫困人口电商创业就业技能。

(二)搞好住房保障,建设安全宜居乡村。完善选址规划,加大投资力度,提升工程质量,加快建设进度,保质保量完成全年易地扶贫搬迁任务。要坚持“三个结合”,做到易地扶贫搬迁与乡村振兴战略相结合,与生态建设相结合,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要注重“四个环节”,抓好规划编制、手续办理、开工建设和验收入住;要把握“四个关键”,严格政策遵循、入住标准、建设标准和资金使用。要因地制宜、积极创新,采取集中建设安置、货币化安置、就近回购农村闲置房、购买城镇商品房、集中养老安置和通过乡村提升工程开展危房改造等多种方式实现农村住房保障。按照“六靠两有”的原则,注重基础产业、公共服务、就医就学等政策配套,走融合搬迁、融合发展的路子。今明两年全市完成人易地扶贫搬迁任务,其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人,同步搬迁人,摘帽三县易地扶贫搬迁两年任务一年完成,天镇、广灵、浑源、新荣4个县区年易地搬迁工程竣工率和项目投资完成率均达到80%以上。以超常规措施抓紧完成安置点规划、前期手续办理和工程前期准备工作,确保4月1日前所有集中安置点全部开复工,确保摘帽三县和年的易地扶贫搬迁人口11月底前全部入住,同时,要做好年新建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日间照料中心的规划、建设工作。加大对农村危房改造的支持力度,保质保量完成户危房改造目标任务,消除危房安全隐患,改善乡村整体风貌。严格危房改造对象档案管理,一户一档,及时录入农村危房改造农户档案管理信息系统。创新土地复垦机制,通过土地置换,提高土地利用率,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完成年以前易地扶贫搬迁贫困户的旧宅基地土地复垦。鼓励各县提高自然村整体搬迁比例,在原有政策基础上,签定“移民搬迁”与“旧房拆除”协议,建立搬迁人口宅基地腾退拆除奖补机制,对签订旧房拆除协议并按期完成拆除的,按人均1万元的标准给予奖励,对签订复垦协议并自行完成旧宅基地复垦的,人均再奖励元。从根本上解决“一方水土养活不了一方人”的问题,努力实现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

(三)推进生态脱贫,实现绿色与扶贫双赢。针对我市贫困县山多坡多的实际,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走乡村绿色发展之路。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以绿色发展引领生态振兴,统筹治山治水,协同增绿增收,联动实施退耕还林、荒山绿化、森林管护、经济林提质增效和特色林产业五大项目,加大“林光互补一体化”模式的建设力度,建立市场化多元化生态补偿机制,增加农业生态产品和服务供给。深化造林扶贫合作社机制创新,完善贫困户参与方式、用工酬劳、收益分配、议标办法等机制。年安排6个贫困县人工造林任务13.98万亩,绿化工程要全部安排给贫困合作社组织实施,合作社要吸纳一定比例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公益林管护新增岗位全部聘用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人均劳务收入达到元/年以上,实现1万贫困人口生态就业脱贫。借助新一轮退耕还林工作契机,加快深度贫困地区坡耕地实现退耕还林还草,按时足额兑现涉林贫困户补助资金。鼓励贫困户积极参与生态建设,切实提升贫困户生态建设的参与度和获得感,实现百姓富、生态美的统一。

(四)抓好培训就业,拓宽就业扶贫路径。全面落实培训政策,加大对贫困劳动力职业培训的支持力度,努力帮助缺乏技能的贫困群众掌握一项初级以上技能、已有技能的人员提升一个技能等级、转换职业的人员增加一项新的技能,全市贫困劳动力技能培训达到2万人。全面落实就业政策,通过开展“春风行动”等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帮助符合岗位条件并有意愿就业的贫困劳动力与用人单位取得联系,促进其上岗就业,注重公益岗位优先安排贫困户,重点突破零就业家庭,年度安置就业达到2万人。对有创业意愿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提供创业技能、项目开发、风险规避、经营管理、跟踪服务等“一条龙”服务,帮助他们自主创业。采取有效措施带动乡土人才回流干事创业,充分发挥乡土人才在脱贫攻坚中的“领头雁”作用,带动农民发展多元富民产业,为脱贫攻坚注入新鲜活力。

(五)落实民生政策,做好兜底保障。充分发挥各专项扶贫工作领导组作用,研究制定全市专项扶贫工作实施方案,落实专项扶贫政策。提高农村低保保障标准,确保年底前,全市所有涉农县(区)农村低保标准达到或超过国家扶贫标准,全市低保标准年内力争达到全省平均标准,对符合农村低保条件的贫困人口做到应保尽保。整合改造社会闲置资源发展养老服务,加大日间照料中心建设力度,探索建立孝养基金试点,解决农村空巢老年人的养老问题。全面落实“三保险、三救助”政策,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保参保率达到%,通过基本医疗、大病保险、补充医疗保险“”(在县域内、市级、省级住院,个人年度自付封顶额分别为0.1万元、0.3万元、0.6万元)和医疗救助等措施坐实医保政策兜底保障。属省定24类重特大疾病晚期患者,给予大病关怀救助。提高贫困患者门诊慢性病待遇水平,对患有35种特殊慢性病的农村贫困人口,门诊医保目录内的费用按病种支付限额%报销,对未纳入35种特殊慢性病的其他门诊慢性病,按不低于60%的比例给予报销。设立“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保障帮扶服务平台”和“基本医保+大病保险+补充医疗保险的‘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平台”,为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提供全面便捷的服务。充分发挥健康扶贫“双签约”队伍组织作用,全面推行使用贫困户健康扶贫服务手册,加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质量考核。继续深化县乡一体化改革、医联体结对帮扶、城乡对口支援成果,采取定期巡回医疗、邻村卫生室代管等方式,进一步筑牢农村医疗卫生服务网络。阳高、大同、灵丘三个县每个贫困村建设一所卫生室,配备村医,各县卫生室达标率达到或接近全省平均水平。适龄儿童学前入园率达到全省平均水平,贫困村九年义务教育阶段无因贫辍学的学生,探索建立从学前教育到小学、中学、大学直至就业的“一条龙”帮困包扶机制。进一步加强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和偏远地区农村教学点改革,从市级中学、城区小学中选派60名优秀教师到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和偏远地区农村教学点进行为期2年支教,把支教同职务、职称晋升挂钩。构建起教育、健康、兜底等多重防线,织密保障网络,保障无业可扶、无力脱贫人口的基本生活。

(六)加强宣传引导,激发脱贫内生动力。加强思想教育,强化扶志扶智扶德,摆脱精神贫困。采取多种方式加强政策宣讲解读,让贫困地区基层干部了解政策、用好用活用足政策。充分发挥驻村工作队和第一书记作用,让贫困户真正了解熟悉相关扶贫政策,真切感受到党的温暖和关怀。积极开展“扶贫日”主题宣传活动。总结宣传近年来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方面的创新举措和成功经验,每个贫困县宣传报道好10个脱贫先进典型、10个帮扶先进典型、10个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成功案例。要大力宣传发动,讲好大同减贫故事,进一步增强贫困乡村干部群众脱贫致富的信心和决心,鼓励贫困群众向身边人身边事学习,营造光荣脱贫、勤劳致富的良好氛围。

(七)完善基础信息,核准数据资料。做好脱贫攻坚各级基础数据与建档立卡、大数据平台的有效衔接,不断完善贫困人口动态管理和精准帮扶、精准施策信息,确保各项基础数据的科学性、系统性和准确性,强化统计分析,定期形成分析报告,为科学决策提供依据,为全市脱贫攻坚搭建起数据、信息、办公、考核和交流平台。进一步做好《扶贫手册》等基础档案资料,准确反映贫困户家庭情况、致贫原因、帮扶责任、享受政策和帮扶成效。严格按照标准和程序,以农村人口为对象,持续做好脱贫退出、返贫纳入和新识别贫困人口认定,建立与相关部门信息共享和数据比对机制,及时剔除不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人口,及时开展信息采集和数据更新,做到线上数据与线下情况准确、可靠、统一。

(八)推进乡村提升,改善村容村貌。紧紧围绕“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乡村振兴战略总要求,今年市级投入10亿元,市定标准,县区行动,大力开展乡村提升工程。全市首先选出个村作为示范村,今年退出的贫困村占比不能低于三分之二,其中阳高县、大同县、灵丘县各15个村,广灵县、天镇县、浑源县、左云县、南郊区各10个村,新荣区5个村。大力实施村容村貌和户容户貌提升工程,于7月初召开现场观摩会。3个摘帽县要在示范村基础上实现全覆盖,其他县区覆盖率达到50%以上。通过提升工程集中解决行路难、污水流、院落破、垃圾乱等突出问题,建立长效机制,实现村内巷道硬化、入户道路硬化、农户庭院硬化,实现村容村貌、户容户貌的明显改善和明显提升,达到“五洁净”和“六要六有”。要抓重点、扫盲点,推进水、电、路、网、垃圾填埋处理等基础设施和日间照料中心、文化场所建设,改善贫困群众生产生活条件。突出抓好安全饮水提升专项行动,解决水质不达标、管网入户改造升级等问题,全市巩固提升6万农村群众(包括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饮水安全条件,对贫困户入户工程补助50%,其它水利工程投资向贫困村和小型农业生产倾斜。交通建设项目向深度贫困县倾斜,重点抓好古长城旅游公路建设和“四好农村路”、东纵脱贫攻坚路建设。做好深度贫困村易地扶贫搬迁工程电网建设配套,努力实现光纤宽带网络全覆盖,优先安排移民搬迁村燃气入户,确保互联网覆盖率、安全饮水达标率达到%,综合性文化活动场所覆盖率达到95%以上,通村公路硬化率、开通客运班车率达到全省平均水平的95%以上,完成户户通广播电视任务,强力推进大同电视节目全覆盖工程。

(九)强化帮扶引领,发挥基层作用。进一步完善贫困村驻村工作队选派管理机制,坚持因村选人组队,把熟悉党群、经济、社会工作的干部派到基层组织软弱涣散、产业基础薄弱、社会发育滞后的贫困村,帮助贫困村解决脱贫攻坚面临的突出困难和问题。脱贫攻坚期内,驻村工作队不得撤离、帮扶力度不能削弱。以扶贫领域作风建设年为契机,细化分工和奖惩办法,建立健全考核制度,增加帮扶责任落实情况专项督查,严格召回和责任追究,着力解决一些地方驻村帮扶中存在的选人不优、管理不严、作风不实、保障不力等问题,更好发挥驻村工作队脱贫攻坚生力军作用。对不合格的市县驻村干部进行召回,比例不低于1%,凡被召回的纳入组织部备案名单。同时,通过“大同市精准扶贫扶信通”手机APP软件,强化驻村工作队管理,及时了解工作动态、交流工作心得,进一步提升驻村帮扶工作水平。

(十)提升群众满意度,增强群众获得感。紧紧围绕“两不愁、三保障”,聚焦关键领域,解决突出问题,切实把各项扶贫政策落实到位,提升群众满意度。认真贯彻精准识别、精准扶贫和精准脱贫要求,在精准识别上下功夫,通过增强认可度提升满意度;在政策兑现上下功夫,通过加大执行力提升满意度;在产业发展上下功夫,通过扩大受益面提升满意度;在驻村帮扶上下功夫,通过提高亲和力提升满意度。加快补齐贫困群众“精神短板”,开办农民夜校,加强思想教育、技能培训,进一步提升农民的技能和素质,帮助贫困群众转变思想观念,提高脱贫致富主动性和积极性,让贫困群众敢想敢干、能干会干。确保贫困户对脱贫攻坚政策、帮扶措施、成效、退出等的认可度达到95%以上。加强对已脱贫人口的跟踪评估,定期入户了解生产生活情况,对退出不达标、脱贫不稳定以及因各种因素返贫的及时返贫纳入。继续强化对已脱贫人口帮扶,坚持脱贫不脱政策、脱贫不脱项目、减贫不减力度的原则,做到“扶上马、送一程”,完善保险、救助、医疗、教育等风险防范机制,减少因灾因病因学返贫,确保退出贫困户稳定脱贫。

三、压实工作责任,强化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保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新时代扶贫开发战略思想,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坚持问题导向,有针对性地开展调查研究,切实解决影响脱贫攻坚成效的突出问题。市里成立脱贫攻坚指挥部,书记、市长任总指挥,副书记任副总指挥,统筹、协调、指挥脱贫攻坚中的具体工作,挂图作战,确保工作件件有落实、样样争优先。继续实行个市直单位、34位联点领导和帮扶县区、乡镇进行“责任双签”活动,积极引导全市各级党政领导干部把脱贫攻坚的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到实处。进一步落实市委常委牵头联系贫困县、市级领导包抓深度贫困县制度,市委书记、市长、副书记各包一个今年退出贫困县。严格落实县区委书记、县区长抓脱贫攻坚的主体责任和行业部门脱贫攻坚责任,建立行业部门定期述职和考核监督机制。充分发挥各级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作用,加强对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统筹协调、督促落实和检查考核,进一步提高脱贫攻坚工作的组织领导水平。高度重视扶贫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进一步健全扶贫工作保障机制,做到机构设置、职能调整、人员编制、经费预算与扶贫工作任务相适应。

(二)加大资金保障。积极落实贫困村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建设资金、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增加市级专项扶贫资金规模;强化涉农资金整合力度,实现资金“大类间打通、跨类别使用”,应整尽整,确保年整合率达90%以上;加大争取上级涉农资金力度,市本级预算和上级切块下达的专项资金,都要向6个贫困县倾斜,尤其向年摘帽县倾斜;以财政扶贫资金为“粘合剂”,引导社会投入,充分发挥财政扶贫资金“四两拨千斤”杠杆作用,从“融、引、贷”等多方面发力,加大扶贫资金多元化投入,深化财政金融互动,强化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不断强化脱贫攻坚资金保障。

(三)强化作风保障。扎实抓好脱贫攻坚作风年建设,坚决防止形式主义,坚决防止“数字脱贫”和“虚假脱贫”。严把退出标准、退出程序、核查比对、评估检查四个关口,明确市县乡村四级在退出中的责任,确保顺利通过贫困退出验收核查和第三方评估。以群众满意度为抓手,进一步压实各级各部门在脱贫验收中的责任,防止贫困人口“被脱贫”、贫困村“被摘帽”,杜绝弄虚作假和违规问题发生,对精准脱贫失责问题进行倒查追责。在扶贫资金使用和政策执行的监管上下狠功夫,紧盯关键环节,严肃查处贪污挪用、截留私分,优亲厚友、虚报冒领,雁过拔毛、强占掠夺扶贫资金财物等突出问题,坚决杜绝侵占扶贫资金搞政绩工程和形象工程。对扶贫工作不务实、脱贫过程不扎实、发现问题不整改的进行严肃问责,对扶贫领域贪污腐败现象实行“零容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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