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中院班子成员集体调研灵丘法院人民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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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1日,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刘硕才带领院班子成员集体深入灵丘县人民法院东河南人民法庭“解剖麻雀”式调研指导人民法庭工作。院党组书记、院长周建忠及人民法庭相关负责人陪同调研。

灵丘县人民法院现有基层人民法庭三个,分别是东河南人民法庭、落水河人民法庭及上寨人民法庭,三个法庭建设以来,承担了管辖乡镇大量案件的办理,为就近服务当地村镇百姓诉讼,调解矛盾、化解纠纷、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做出了积极地贡献。近年来,灵丘法院党组班子十分重视人民法庭建设,下大力气改善了人民法庭的办公条件,为各人民法庭更好地发挥职能作用打下了坚实基础。在集全院之力地大力建设下,东河南人民法庭先后被最高院评为全国法院人民法庭工作先进集体、被省高院评为先进人民法庭。

“审判工作中诉前调解的比例有多高?”“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方面做了哪些工作?”“创建新时代‘枫桥式人民法庭’工作中还有哪些亟待解决的问题?”----调研中,市中院班子成员实地查看了法庭的诉讼服务区、审判法庭、调解室、干警生活等场所的建设运行情况,详细了解法庭的人员结构、审判质效、便民利民举措、参与社会治理、服务乡村振兴等情况。围绕提升审执质效、深化诉源治理、开展法治宣传等工作,与法庭工作人员进行了深入座谈交流,对法庭利用辖区特色优势,加强强化诉源治理的做法予以肯定,对法庭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疑难案件办理情况,给予了具体指导意见。

刘硕才院长强调,人民法庭是审判体系的“最末梢”、是化解矛盾纠纷、服务人民群众的第一线,是推进社会治理、促进乡村振兴的最前沿,法庭干警站位高不高、服务大局意识强不强、职能作用发挥充不充分直接关系法院工作全局。要准确把握新时代人民法庭的功能定位,当好司法为民排头兵,找准切入点、结合点,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完善各项便民利民措施,为基层群众提供更加优质、便捷、高效的服务,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大力推进人民法庭标准化建设,积极化解矛盾纠纷,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助推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真正做到以法院工作的高质量发展服务区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要打造特色品牌,结合辖区地方特色、案件类型等,深入探索、及时总结,研究拓展新形势下人民法庭发展新思路,培育打造具有大同特色的人民法庭亮点品牌,争创“枫桥式人民法庭”灵丘样本,努力为辖区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司法智慧和力量。

下一步,灵丘法院将以此次大同中院班子成员调研为契机,在我院进一步全面推动新时代“枫桥式人民法庭”建设,在主动融入基层社会综合治理、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助力乡村振兴等方面,发挥好基层人民法庭的力量。

原标题:《大同中院班子成员集体调研灵丘法院人民法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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