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丘县三创三增打通矛盾调解末梢神经
灵丘县积极探索矛盾调处治理新模式,建立“三创三增”无缝隙多元化矛盾纠纷调解机制,有效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共受理各类矛盾纠纷起,化解起,化解率达91.4%。提供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36起,提供法律咨询服务人次,切实筑起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第一道防线”,为建设宜居宜业宜游幸福富足魅力灵丘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
一、创新保障机制,增强调解合力
通过一库、一通道、一队伍、一中心、一网,点面结合构建矛盾调解大格局,确保矛调保障支撑有力。
一是“一库”。下发《关于在全县征集矛盾纠纷调解人才的通知》,面向全县征集各类调解人才98名,建档立卡,纳入库中。二是“一通道”。与各乡镇、部门开展“政、诉、访、检、公”五调全方位对接,打通社会矛盾纠纷及时进入的通道。三是“一队伍”。积极完善“县每月一研判、乡村每周一会商”制度,县矛调中心组成4支巡回调解队,深入乡村进行案件调解、会商分析,研究应对新生性、趋势性风险。四是“一中心”。灵丘县矛调中心是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并开展法律咨询服务、矛盾纠纷调解、信访矛盾化解、送法下乡宣传等志愿服务活动的“多位一体”一站式服务中心。设有专职律师调解员、助理调解员以及热心调解工作、熟悉法律业务、富有工作经验的公检法退休老干部和大学生。五是“一网”。加强县、乡、村三级联动,全力构建党政统一领导、政法委牵头协调、相关单位联动联调、调解中心具体运作,集排查、接访、调解、分流、处置、救助、援助、咨询服务诸多功能于一体的大调解网络。矛盾纠纷通过“五对接”通道,进入矛调中心,中心根据矛盾纠纷所涉领域和特点,从人才库调兵遣将,进入联动联调网络,凝聚成强大的调解合力。
二、创新工作机制,增强调解能力
精准发力,全面突破,采取“多元化”机制解决矛盾纠纷,提升矛盾化解的针对性、科学性和情理性。
一是因案施策,突出针对性。重大疑难矛盾纠纷调解,县委县政府领导统一领导,矛调中心具体运作,多部门联动联调;疑难复杂案件调解,信访局接访后牵头,矛调中心具体运作,公安和相关部门互相配合调处;一般性邻里矛盾、经济纠纷调解,县矛调中心组织网格调解。
二是掌握节奏,突出科学性。讲情、讲理、讲法,赢得信任——急不得。通过讲情,使当事人的情绪稳定;通过讲理,引导他们换位思考;通过讲法,让他们感悟到自己的行为是违法的,知难而退。通过讲情讲理讲法,逐渐赢得信任。依法依规算账,反复调解——快不得。依照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根据利益受损者自身的实际情况计算参考值,以此为标准,对获赔方用减法,对出赔方用加法,最终达到一个双方均能接受的平衡值。达成一致,履行协议——慢不得。调解协议达成后,要趁热打铁,及时兑现协议。定期回访,防止反复——忘不得。对已经化解的实行定期回访与不定期回访,确保已经化解的矛盾纠纷保持稳定。
三是排忧解难,突出情理性。对应由法、检部门管辖的且诉求合理合法的案件,劝说当事人提起诉讼,引导其进入法律程序;对生活确有困难、打不起官司的当事人,协调司法局提供法律援助;对于诉求既不合理又不合法、但生活又确实困难的当事人,通过讲理讲法讲情,为其提供司法救助。
三、创新管理机制,增强调解动力
积极完善“弹性工作、以案定补”机制,充分调动广大人民调解员的积极性。
一是弹性工作,激发活力。针对临聘人员年龄偏大、精力有限等情况,实行宽严相济弹性管理制度,有案件时工作时间适度延长,无案件时可适当缩短,使老同志们保持旺盛的精力和舒畅的心情,激发工作活力。
二是以案定补,增强动力。出台了《灵丘县矛盾纠纷调解中心“以案定补”管理制度》,根据矛盾纠纷的难易程度、社会影响大小划分为简易、一般、重大和重大疑难民间纠纷四个等次,按等次确定元、元、元、0元四级补贴标准,“一案一补”,多调多补,一季一兑现,极大增强了调处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邓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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